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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9月1日起,上海啟動婚姻登記全市通辦試點工作。截至11月27日,已辦理跨區結婚登記3785對、跨區離婚登記1846對,分別占結婚、離婚登記總量的23.12%和15.42%,惠及11262人次。
12月1日起
婚姻登記全市通辦
將在申城16個區全面實施
注:補領婚姻登記證,涉港澳臺、華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,補辦結婚登記,婚姻登記檔案查詢,出具《(無)婚姻登記記錄證明》等事項暫不實行全市通辦,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實施。
便民服務問答
一、全市通辦的辦理條件是什么?
當事人雙方是內地居民,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,自12月1日起,可以在上海16個區的任一區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。
部隊駐地、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,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現役軍人,可以在部隊駐地、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,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,也可以自主選擇本市16個區中任一區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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